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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学生学业成绩证明章》

作者:   来源:admin      发布日期:2013-11-24   浏览: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教学办出具学生成绩单,经学院核实后,加盖学院成绩证明章;

2、学生个人持上述成绩单,于每周五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加盖“湖北大学学生学业成绩证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