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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学院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5-04-29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学院简介

湖北大学微电子学院是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湖北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瞄准电子信息领域卡脖子难题,聚焦微电子学科前沿,强化学科交叉融合,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掌握多学科知识的高端创新型人才及面向产业实践、具备产业思维的工程型人才。

微电子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湖北大学的新工科学院,前身可以追溯到1942年成立的湖北省立教育学院数理专修科。19984月,原物理系、理论物理研究所、压电陶瓷技术研究所组建而成物理学与电子技术学院,先后开办电子科学与技术(1990年)、微电子科学与工程(2004年)以及光电科学工程专业(2015年)。2020年,为深入推进新工科建设,学校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集中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优势工科专业成立湖北大学微电子学院。学院主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增设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2021年)。

办学条件优良。学院现有纳米材料与器件二级学科(自主增设)博士点,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等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电子信息专业硕士学位点。支撑学校工程学进入ESI世界前1%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是湖北省特色学科,也是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的主干学科。拥有多个省部级科研和教学平台,包括微纳电子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原铁电压电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氢能源安全检测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神经形态器件与类脑芯片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传感器与光电子器件研发检测共享平台、智能传感与微纳电子湖北省创新引智基地、电子功能材料湖北省中小企业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中心等,参与共建智能感知系统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江城实验室(湖北大学试验区)、国家半导体三维集成制造业创新中心(筹)、光电子技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Intel-湖北大学FPGA联合实验室等高层次创新平台。

师资力量雄厚。学院有一支以国家级教学团队为核心、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年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63人,包括专职教师51人,其中国家级人才3人,省部级人才20余人次;教授18人,副教授23人,博士生导师13人,硕士生导师34人。专任教师博士化率达95%,有海外学习和工作经历的教师占60%以上。电子科学与技术教工党支部获评全国样板党支部,多位教师先后荣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向上向善好青年、湖北省女性科技创新人才等荣誉。

专业设置科学。学院建有电子科学系和微电子与光电信息系,开办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等本科专业,及电子科学与技术湖北省战略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湖北省战略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其中,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是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是湖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

科研实力突出。近五年,学院承担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300余顶,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4项和多项教学成果奖励,出版教学专著多部,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400余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50余项,国际专利4项,牵头制定IEEE国际标准1项,发布湖北省地方标准3项。上世纪90年代研制成功大功率压电陶瓷变压器成功应用于我军舰艇雷达电源,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为我国国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在智能传感器、自旋电子学、类脑芯片、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光电子技术等领域的研究在国内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育人成效明显。学院围绕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实践的人才培养理念,着力为国家培养出色的工科建设者。学院实行本科生全员学业导师制,以创新发展为动力,注重把理想信念教育与知识技能传授相结合、把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着力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大思政格局,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瑞典皇家工学院等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培养关系。近三年,学生在国家级创新创业赛事上不断取得好成绩,在挑战杯互联网+”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等国家级双创赛事中获一等奖10余项,省部级以上奖励300余项。研究生就业率长期稳定在96%以上,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稳定在92%以上,考研升学率高达近50%。一批学生进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科院大学等知名高校深造学习,学生享有赴美国、英国、日本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著名高校交流深造的机会。

学院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在毕业校友中产生了中科院院士王秋良(1982级校友)为代表的国家级杰出人才。大批学生投身于电子信息产业,在国家电网、中国电信、华为、小米、长江存储、武汉新芯、新思科技、中电集团、华星光电等业内知名企业深受好评,部分担任企业技术骨干或高层管理人员,并涌现一批上市企业董事长等创业典型,为我国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包括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包括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三、 申请学科专业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授予学位类型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科目

总学费标准

外国语

学科综合水平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工学

英语

电子科学与技术

36000

注:上表中的考试科目以《关于做好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51号)为准,后期如有变化,以国家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成学位申请,包括查询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

(二)资格预审

1.申请人将资格预审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f20220155@hubu.edu.cn(文件名请以姓名+专业的格式命名)。材料包括: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务必按照附件1模板的格式排版并完成提交。

2.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学号登陆湖北大学财务缴费平台完成第一阶段费用缴纳。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现场确认需要采集申请人图像和指纹信息、收取申请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

2.学历证书。

3.有效身份证原件。

4.蓝底照片(42寸,背面写上姓名)。

(四)统考报名及时间安排

申请人须先通过我校资格审核,才可以报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

20263月申请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申请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报考、缴纳考试费用、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查询成绩。

 

五、培养管理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和考试

1.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按相关规定缴纳第一阶段费用后由申请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和考核。

2.课程采取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授课方式组织教学(具体授课时间、地点与方式另行通知)。

3.申请人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课程考核后,由学校颁发相应学科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合格证书。

核心课程包括:计算方法、现代半导体器件物理、半导体光电子学、集成电路设计与EDA、硕士研究生论文写作指导、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前沿等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和全部课程考核,4年内未通过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指导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和全部课程考核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撰写及学术成果准备。

第三阶段: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查重、评阅、答辩等,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经湖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颁发湖北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学习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超过期限者,本次申请无效。

 

六、学费及缴纳方式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按当年招生简章发布的收费标准收取。

2.学费须由申请人本人在湖北大学财务缴费平台在线缴纳(另行通知,除该通知中的缴费方式以外,切勿相信其他缴费渠道及伪造二维码,谨防上当受骗)。

3.学费缴纳实行两段制,具体阶段如下:

第一阶段: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注册后,缴纳总学费的45%,才能进入课程学习阶段;

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和国家统考后,再缴纳总学费的55%,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指导以及学位申请、审核与授予阶段。

 

七、其他说明

1.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件或其他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

2.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终止学习或超过规定年限,所缴学费一律不予退还。

3.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4.申请人学费不包括学习资料、论文发表等费用。

5.申请人通过学校资格审查并缴纳第一阶段学费后,即可申请参加次年5月份同等学力全国统考。

6.如果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文件为准,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八、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7-88660442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

邮政编码:430062

电子邮箱:f20220155@hubu.edu.cn

 

附件一:湖北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申请表(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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