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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学院2023年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发布日期:2023-10-2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管理(以下简称学业奖学金),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积极进取,根据《湖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字[2015],第 20 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参评对象:

录取的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奖学金等次及金额:

一等12000元,二等8000元,三等4000元。

三、评定原则:

1. 获评一等、二等奖学金人数不低于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的40%(含推免生)。

2. 考生根据所在一级学科专业总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评定奖学金。

3. 各等次奖学金指标和获奖人数根据学校下达经费确定。

四、其他

1. 2023级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2024-2025学年学业奖学金根据2024-2025学年度表现实行动态评定。

2. 本细则归微电子学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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