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考条件
1、符合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本校在读2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学历教育。
3、在学期间成绩优秀,英语水平优异,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所有课程成绩均需达到60分以上。
二、 学制类型
我院硕博连读学制为 “2+3”(硕士研究生2年、博士研究生3年)。
三、报考说明
物理学院、微电子学院2023年纳米材料与器件博士招生研究方向分为:物性研究、器件应用。根据考生提交的研究方向选择表分方向进行考核录取。以下为物理学院、微电子学院2023年各方向招生导师名单:
物性研究 |
王喜娜、金璐玲、周斌、黄忠兵、梁世恒、温猛、魏政荣 |
器件应用 |
王钊、王浩、叶葱、李岳彬、汪宝元、张军、张信义、 陈侃松、胡永明、万厚钊、万美琳 |
四、 资格审查
1、考生向学院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 《湖北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
(2)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
(3) 《专家推荐书》(2份)。
(4) 研究方向选择表(见附件1)。
(5) 最后学位/学历证复印件。
(6) 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
(7) 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见附件2)。
(8) 其他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等。
2、将以上相关材料按顺序整合为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档(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_报考研究方向,如 李某某_物性研究),发送至physics@hubu.edu.cn,纸质版交至物理学院304办公室。
3、以上材料须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现场须提交原件进行审核。
4、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5、审核通过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 考核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根据考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确定录取名单,有特别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录取。综合测评包括:硕士阶段平均加权成绩、科研成果计分、综合面试计分(百分制)。综合测评成绩= 硕士阶段平均加权成绩×20% + 综合面试计分×60% + 科研成果计分×20%。
综合面试
(1)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面试考核。
(2) 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介绍本人及科研工作情况15 分钟(采用 PPT),面试老师提问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综合潜力,面试专家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
六、 录取程序
1、考核后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考生姓名、成绩、报考导师姓名等,未被公示的考生视为未通过考核。
2、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公示最后拟录取名单并统一进行录取工作。
3、后续办理转博手续等事项另行通知。
七、 其他
本细则解释权归物理学院、微电子学院。
物理学院、微电子学院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