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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电学院重点关注学生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0-15   浏览:

物电学院重点关注学生管理工作办法

(试行)

 

重点关注学生是学生在成长中遇到各种困难而需要学院重点关注和帮扶的学生群体,也是影响学生稳定的关键因素。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关注学生的教育与管理,更好引导他们成长成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与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学院重点关注学生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多方联动、精准帮扶、引导成才”的原则进行。

 

一、重点关注学生认定

重点关注学生主要分为以下三类:心理困难学生、学业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认定为学业困难学生:

1.教务处给予警示、试读处理的;

2.无故旷课达一周以上的;

3.持续请假超过两周以上的。

4.期末考试有2门以上(含2门)不及格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

1.学生为孤儿的;

2.父母有残疾或者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

3.家庭遭遇突发重大灾害的。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认定为心理困难学生

1.新生心理健康排查中确定应重点关注的;

2.与周围同学关系紧张并引起人际关系冲突的;

3.学生与教师普遍反映举止行为异常的;

4.遭遇人生重大变故或情感危机而不能理性对待的。

新学期开学后15日内,班主任应对班级内的重点关注学生进行一次摸底,拟出班级重点关注学生名单,并将名单报学院备案。

二、建立重点关注学生联系机制

学院建立班干部、班主任、学工办共同参与的联系工作机制。

(一)班干部

    在班级内,重点关注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由班长牵头,团支书协助,其他班委配合;

班干部要关心班级同学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困惑,全面细致地掌握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和重大性问题要第一时间向班主任反映。

对于班级内的重点关注学生,还要专门指定一名学生干部与其建立一对一的互助关系。

(二)班主任

班主任要熟悉班级学生情况,特别要熟悉重点关注学生的有关情况,原则上每月要与每名重点关注学生开展一次交流谈心,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交流方式,并做好书面记录。

对于部分困难程度较重的学生,班主任还应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通报学生近期表现情况并要求家长给予配合。

三)学工办

学院学工办专门指派一名辅导员负责重点关注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关注学生的日常管理、建档备案等工作。

对于困难程度较重的学生,学工办负责同班主任一起做好相关工作。对于困难程度特别严重或者有明显不良倾向的重点关注学生,学工办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学院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

 

三、重点关注学生帮扶与处置机制

学院对重点关注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

(一)对于学业困难学生

班主任要及时掌握学业困难学生的学习情况,同任课教师一起提供必要的辅导,帮助其达到课程学习要求,尤其是期末考试前要与其交心谈心进行必要鼓励。对于受到学业警告或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要进行预警谈话,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建议。学院学工办每学期期末考试后将2门或2门以上不及格学生的成绩单以挂号信形式邮寄给学生家长,通报学生学习情况。

(二)对于经济困难学生

班主任和班干部要密切关注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及时提醒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等手续,尤其是对于学生生活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给予关心。

班主任在班级评选助学金时,应合理引导资助向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对于困难程度特别重的学生,应优先给予照顾,如有需要,由学工办负责积极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资助帮扶。

(三)对于心理困难学生

班主任要密切关注心理困难学生的日常动态,经常与学生交流或通过指定班干部了解该学生动态,进行适当引导,并分析该学生思想动态走势,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学院。

学工办根据学校要求,定期将心理困难学生有关情况上报。对于心理困难程度较重的学生,积极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给予专门指导和协助,对于班主任工作给予支持配合。

 

四、其 他

对于重点关注学生的教育管理,要注重痕迹管理,日常工作中注意资料保存收集,尤其与学生家长要注意保存可证明联系的资料。

学工办建立重点关注学生档案,专门设计重点关注学生工作记录本等,并按照时间要求督促班主任及班干部报送有关信息,做好登记。

对于困难程度较重的学生,学院坚持“一人一策”的思路来进行教育引导。